森林公园生态文化林建设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2011年11月28日,由州林业局营林科朱麒麟科长、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查伟站长组成的工作组对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文化林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森林公园彭进保、穆彦云、陈建胜、马文瑞、陈以超、陈伟林、冯金娥、杨会权、周海兵参加了验收会议。
会议在森林公园小会议室进行。会议首先由公园副总经理穆彦云对生态文化林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汇报:按照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被指定为生态文化林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09——2010年)。截至2010年底,森林公园完成项目总投资201.6万元,其中国家扶持资金120元,地方配套资金80.6万元,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未发生资金挪用现象。森林公园按照生态文化林建设工程作业设计要求,主要对热带雨林仿自然林、热带季雨林恢复、季节性雨林恢复、季风常绿阔叶林恢复、傣族宗教生态文化展示(白塔 菩提树 贝叶棕)、独树成林景观营造、防火隔离带、森林生态文化科普展示厅等项目进行了建设、改造。总体来讲,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文化林的改造按照生态文化林建设工程作业设计进行实施,基本达到了工程作业设计的要求。
在听取完汇报后,朱科长认真查看了汇报材料和项目工作台账。随后到现场进行了抽查,重点查看了热带雨林仿自然林(珍惜濒危植物园)、傣族宗教生态文化展示(白塔 菩提树 贝叶棕)、森林生态文化科普展示厅建设情况以及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套情况等。
工作组在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现场后,经认真讨论审议认为: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文化林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进行实施,项目建设以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积极保护雨林资源、弘扬雨林生态文化等理论为指导,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符合生态文化林建设要求,一致同意通过了初步验收。同时,建议森林公园要进一步加强养护与管理,继续推行科学的养护措施,保障生态文化林建设达到预期目标,争取早日建设成为云南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